中科人字[2020] 09号
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专职消防员选拔培训与
推荐就业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各省市办事处: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根据全国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对消防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和相关政策,经中科人才技术交流发展中心研究同意,从2021年1月份开始,面向全国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选拔培训与就业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性质
国家企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
二、岗位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技术
三、就业方向
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福建、浙江等应急管理部门。
四、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志愿从事消防事业,政审合格。
2、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大专、本科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年龄要求:18-30岁。
4、身体要求:男165CM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体能测试达标,体检合格。
五、选拔人数
2021年度共选拔推荐600人,根据用人单位招录计划分批次进行,招满为止。
六、薪酬待遇
1、符合选拔条件100%推荐就业,由用人单位进行一个月的岗前带薪培训,一个月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2、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当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并由单位免费提供食宿、被服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
3、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4、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从第二年起可享受国家规定的15天带薪探亲假(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享受旅途伙食补贴)。
5、职业发展与保障:
①上岗后参加国家人社部和应急管理部门举行的《消防设施操作员》等级考试,取得国家消防设施操作职业资格证后,按政策调增工资档次。
②推荐到各企事业单位担任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评价制度,被评为高级、中级、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分别每月给予一定补贴。
③表现良好工作能力强者可提升为执勤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并调增工资档次。
④表现良好的大专、本科生可优先录用为国家事业编制的消防员工作,享受国家公务员同等的待遇。
6、国家事业编制的消防员工作满12年后,由当地政府二次安排到国家其他企事业部门工作直至退休,退休后享受国家公职人员退休的相关政策待遇。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所需材料:
《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退伍证);县级以上医院常规体检报告单;无犯罪证明。
2、报名地点:各省、市办事处
3、培训地址:各省、市消防员培训基地
在政府专职消防员选拔培训与就业推荐工作过程中如有不明确的事项,请与政府消防员选拔培训项目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许檬
电 话:010-6390766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A座1106
中科人才技术交流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6日